詳情描述

企業注銷需要哪些材料?
企業工商注銷備案需要的材料如下:
一、注銷公司需要什么資料

1、公司營業執照(復印件,蓋公章,驗原件)

2、國稅、地稅登記證(同上)

3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同上)

4、委托授權書(同上)

5、銀行開戶許可證(同上)

6、印監卡(銀行收回)

7、法人身份證(復印件,蓋公章,驗原件)

8、經辦人身份證(同上)

9、帶上公章、私章、財務章,要填表蓋章。

二、公司注銷法律依據
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一百八十四條、第一百八十五條、第一百八十六條、第一百八十七條、第一百八十八條、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:注銷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后,方能辦理注銷登記,終止公司法人資格。

依法成立清算組。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,開始清算。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,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。

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,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,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。

公告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,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。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,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。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,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,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。

債權人申報債權,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,并提供證明材料。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。在申報債權期間,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。